我是一名已退休24年的中、小學教師(小學16年,中學19年),我認為工作的熱情完全決定於個人的工作態度——熱愛、執著、責任、信念,任何工作都是如此。有了正確的工作態度,就能積極熱情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,什麼苦、累、待遇,全靠邊站。
  我上世紀50年代參加教育工作。那時,民間廣泛流傳著:“家有一口糧,不當孩子王。”而我卻偏偏愛上了這一職業。百年大計,教育為本。一個國家的發展壯大離不開人,而人才的培養離不開教育、教師,上至高端人才,下到一個普通售貨員,都離不開教師的培養,各行各業人才的成長都有教師的貢獻,因而教育職業是神聖的、偉大的、光榮的。有瞭如此信念,自然就有了工作的熱情,任勞任怨,無怨無悔!就說十年“文革”時期,教師被稱為“臭老九”,也毫無動搖我做教師的信念,堅信我的工作是任何行業不可代替的。
  在工作中,一個人的責任感尤為重要,或者說是“良心”。每當我看到學生對所傳授的知識理解了,掌握了,而且會運用了,我才覺得任務完成了,才心安理得,否則,會受到良心的譴責。如果說“是什麼影響了我們對工作的熱情”,那,可能是你的思想出了問題——見異思遷,一味地向錢看、向官位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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